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及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推動「110年度養殖漁機具補助」自公告日起至4/30(五)止,期限內受理申請(受理單位: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、聯絡窗口:06-6571096)。包含智慧養殖設備、具節能效益的增氧機設備及其馬達備品、沙濾桶、小型電動搬運車(機)、電動割草機、緊急用發電機設備等6項機具。申請資格需領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漁業權證明文件,並具有109、110年放養量申查報及加入水產品生產溯源(QR code)者。詳細補助器具及辦法請至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網站查詢(https://is.gd/66s2kJ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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