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會宗旨

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:本會訂名為「中華民國水產種苗協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:本會為整合國內業者產銷能力,協助業者開拓種苗外銷國際市場,加強國內業者及會員間水產種苗技術交流,俾使國內水產種苗繁殖技術提昇為宗旨。

第三條:本會純為種苗繁養殖相關業者服務,不以營利為目的。

第四條:本會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
第五條: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視需要於各地設立分支機構。

第六條本會之任務如下
一、收集各國種苗繁養殖技術及市場資訊,供業者參考。
二、協助業者開拓外銷市場。
三、協助業者與國外客戶達成品質認證之工作。
四、擴展國際區域養殖技術交流。
五、協助業者提昇種苗產銷新技術。
六、協助業者改善種苗繁養殖及產銷設施。
七、協助業者引進新品種及繁養殖技術。
八、協助業者輸出各項水產養殖技術。
九、協助政府進行種苗保育暨放流工作。
十、接受政府委託進行本產業相關業務之推廣調查研究工作。
十一、促進水產種苗產業產銷秩序穩定。
十二、及其他相關水產種苗產業推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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