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資格者11月5日前請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
附件共2個 (PDF 1份、照片1張)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108年8月29日
以農科字第1080053016號公告「裂唇魚繁養殖」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
一、農委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58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成果項目:裂唇魚親魚培育、自然產卵及種苗生產之技術文件。
三、授權標的與範圍(附件一):裂唇魚親魚培育、自然產卵及種苗生產之技術。
四、授權地區及年限:以非專屬方式授權國內業者,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,授權期 限為5年。
五、授權金額:新臺幣250,000元整(稅前),加計營業稅(即前揭金額之5%)後之金額為262,500元整;
衍生利益金為銷售額5%(須另加計營業稅)。
六、申請資格:可進行水產動物繁養殖或零售相關業者,皆可提出申請。
七、申請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09年8月28日止,郵寄資料者,以郵戳為憑。
八、有意願之廠商,請於公告期間內,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:
(一)技術移轉業者基本資料表(附件二)。
(二)技術移轉業者設立登記表或登記證明:當年度放養登記資料(包含申報及調查)。
(三)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證明聯影本。 (四)技術移轉意願書(附件三)。
九、申請人經本會審查通過後,簽訂技術移轉契約書(附件四)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。
十、所需表格及授權資料說明均刊登於農委會網站
(https://www.coa.gov.tw/theme_data.php?theme=publication&id=4186),
請逕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使用,
對於授權內容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科技處【黃明雅技正,電話:(02)2312-4061】。